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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14:3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特设立“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现就2025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级、2024级博士研究生,不含休学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有较为突出的科研能力,有与所申请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或是参与过与所申请课题相关的学术研究;能妥善处理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与自主科研的关系。

2.申报人所在学院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科研创新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保障,并由指导教师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3.项目选题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或围绕学科前沿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申报项目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方案可行,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

4.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 项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作为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

5.项目申报人在课题研究期间须参加学科竞赛不少于1次。

6.项目申报人须在毕业答辩前,按照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项目并提交结题材料。

三、项目周期和经费支持

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学校将根据项目立项数量和预算情况,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支持,一般每个项目2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者须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请见附件1)。

2.所有申报项目由各学院负责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所在学院推荐申报,并在申请书所在学院意见栏目中填写初审意见。

3.申报学院须填写《XX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请见附件2),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及加盖学院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本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的PDF版《项目推荐汇总表》及word版《项目申请书》(每位博士生的项目申请书命名为“学号-姓名-项目申请书”)发送至培养办邮箱ypyb@hbucm.edu.cn,压缩包名称为“XX学院-博士生项目”。

五、时间要求

1.申报项目者于2025年4月25日前向所属学院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2.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六、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须提供项目结题报告 、成果及佐证材料,其中结题成果须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中的项,相关成果须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受项目资助的成果要标明“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

1.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至少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1篇B及以上学术论文(具体论文级别分类请参考《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中医校〔2024〕78号))。

2.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不计排名)。

3.以第一作者在“岐黄杯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5.作为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获得和研究项目相关的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七、其他要求

1.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博士生项目作为推动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2.项目申报人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项目各阶段指导工作,保证项目经费执行率,解答学生疑问,并在经费及研究条件等方面对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

3.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资助经费可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版面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学术会议费、差旅费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费。

4.各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报销相关材料,需经项目指导教师和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请各学院加强对资助经费的监督与管理,在确保项目支出与立项项目真实相关的同时,还需关注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和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27-68890081

 

附件1.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2.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推荐汇总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