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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接学校办公室通知,现将劳动节期间研究生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5月6日上班(课)。
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有教学任务的请按照课表安排正常上课;4月23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上5月3日(星期三)的课。
请各学院及教学部门通知该期间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安排协调好有关教学工作,如需补课,请到我处备案。2020级和2021级全体研究生以及2022级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根据各培养单位关于劳动节放假时间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