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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简介
应用心理硕士(Master of Applied Psychology,英文缩写为MAP)专业学位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良好心理学基础知识,具有将心理学理论和技术应用于某一相关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某一特定职业领域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心理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高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增强学生综合素养,关注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努力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发展教育理念。具体来说,本学位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我校中医药学特色,按照“学科交叉,知识融合,突出特色,面向应用”的培养思路,以“心理学+中医药”的专业培养模式为指导,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既通心理学,又懂医学、中医学,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心理学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综合素质(品德素质和学术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应用心理学事业,秉承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具备研究精神和乐于奉献的团结合作能力,能够科学严谨地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及服务学习和工作。
2.知识结构:应用心理硕士不仅应当具有心理学科认可的事实知识,掌握并理解中医临床与咨询心理以及心理健康与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技术,还应当能够把握所在研究方向的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在相关研究领域创新本学科知识和技术的能力。除此之外,应用心理硕士应当是高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能够适应社会各相关职业领域要求,将所学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实际地应用于某一特定职业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
3.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检索、阅读本专业相关外文文献和资料,能够使用外语进行研究报告和科研论文撰写,具有一定的外语学术交流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应用心理学学科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该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能力。
4.学术水平: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在科技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1篇,或获批发明专利1项,或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或获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项,或专业相关同等科研成果1项等。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获得的,可为第二作者。取得成果第一完成人和知识产权归属单位署名必须为湖北中医药大学。
三、培养方向
(一)中医临床与咨询心理
聚焦心理学和中医药学结合的特色心理治疗、未病防治、心身疾病评估及循证研究。中医临床与咨询心理研究基础雄厚,拥有具备心理学+医学背景的双师型导师队伍,建有8所三甲医院实践基地,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脑健康与认知障碍防治试点单位,有“老年脑健康中医药防护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二)心理健康与社会心理服务
聚焦整体论视角的个体身心发展研究、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与促进、中医文化心理学、医患关系沟通。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文化学、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医药)、省名师工作室等平台,建有8家校外实践基地。
四、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一)培养方式
1.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与实务并重。采用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以及实践应用能力的全面培养。
2.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负责,并吸纳企事业单位的优秀行业导师的参与。
3.注重行业眼光和学术视野的培养和扩展。有计划地聘请各行业的优秀人才以及应用心理学领域的国内外专家来校讲座及授课,让学生能够及时追踪到国内外行业以及学术的前沿。
4.使用丰富且科学的教学方式和方法。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和反思,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外学习的结合,主动促进学生进行主动学习和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多方式多手段的混合式教学。
(二)培养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结构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学位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个模块组成,总学分不少于38个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一)公共必修课(9学分)
(二)专业学位课(13学分)
(三)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学生须完成不少于8学分的选修课程。
注:部分专业选修课在全校研究生课程范围内选修。
(四)实践教学(8学分)
1.中医临床与咨询心理方向
实践教学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第二学期之后可进行专业见习,第四学期进行专业实习。见习与实习单位由学生自主联系当地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心理科、大中小学咨询中心、其他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经学院认定该实习机构符合标准后,进行见习与实习工作。此外,学生还应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并提交报告或总结,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见下表,见习、实习的具体安排要考虑相关课程的顺序和衔接。
2.心理健康与社会心理服务方向
实践教学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第二学期之后可进行专业见习,第四学期进行专业实习。见习与实习单位由学生自主联系当地大中小学咨询中心、其他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经学院认定该实习机构符合标准后,进行见习与实习工作。此外,学生还应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并提交报告或总结,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见下表,见习、实习的具体安排要考虑相关课程的顺序和衔接。
六、培养环节与要求
(一)确定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即通过师生双选的方式配专任导师,并建立导师组,直至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最晚在开始专业实践之前确定实践指导教师。
(二)培养计划制定
第一学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特点,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在培养方案范围内制定,一经确定,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
(三)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方面,共须修满38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9学分,专业学位课程13学分,选修课程不低于8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第五部分。
(四)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参与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要完成2个学分的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内容包括在在省市级及以上专业大会上报告至少1次以及参加参加学习专业相关的讲座活动等。
(五)专业见习
专业见习在第二学期后进行,共3学分,具体内容为心理障碍诊断评估见习(精神病学见习)或心理健康与社会心理服务的见习,见习总时长应不少于60个小时。
(五)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末之前进行,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写作环节。论文可以采取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或咨询案例报告等形式,需体现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进行国内外文献检索及实践调查,提出拟研究的课题,阐述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拟定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等。选题应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相结合,同时密切联系专业领域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六)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时间为第四学期,共3个学分,具体内容为心理咨询/治疗实习(个体和团体咨询/治疗)或心理辅导实习(个体和团体辅导),实习总时数应不少于50小时。学生应在导师与合作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参与实习活动,并提交专业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填写专业实践评定表,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
(七)中期考核
硕士生在第五学期提交中期考核,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学生成果发表情况、专业实践及论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通过中期考核督促论文研究进度,为申请毕业答辩做好充分准备。
(八)毕业论文
1.论文基本要求:学生修满学分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毕业论文需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学校对学位论文提出的明确要求。论文在送审前将进行重复率检测,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后方可送审。
2.论文评阅:答辩前聘请2名与学位论文相关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评阅人中若有1位及以上持否定意见,学位申请人将不得参加本次答辩;若其中1位评阅人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经指导教师、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再增送1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成绩仍不合格的,该学位论文即为不合格,须延期半年或一年方可重新申请学位。
3.论文答辩:
(1)论文评审通过后提交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正式答辩。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本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参与其本人的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成果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经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位委员会医学人文学院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并发放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