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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请拟录考生仔细阅读《拟录取考生提交档案材料的提醒事项》(附件1),凭《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附件2)于6月30日前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达我校。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新生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流程》(附件3),并按要求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若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寄送《人事档案》原件,请将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如期寄送证明》(附件4)于6月30日前寄送至我校,并最迟于7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档案及来函寄送地址: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行政楼B201室
单位: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郝老师
邮编:430065 电话:027-68890083
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盖有公章的调档通知电子版(请见附件),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使用,如考生需要调档函原件请与我办联系。
详细工作通知和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表格请在“通知附件”下载。
联系电话027-68890083
附件:
1.拟录取非定向考生提交档案材料的重要事项(考生必读)
2.《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扫描版
3.《新生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流程》
4.《人事档案如期寄送证明》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拟录取考生提交档案材料的提醒事项(考生必读)
我校202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可凭《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将考生本人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寄往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归档。
一、人事档案寄送
1.由档案管理部门整理考生人事档案材料,档案袋外表贴(写)有档案材料目录,档案袋密封完好,封口处骑缝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人事档案袋上请注明考生录取信息
“2024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字样
例如:张三被录取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则人事档案袋上标注:2024级 中医内科学 硕士 张三 人事档案
3.寄送方式
鉴于档案的重要性,请考生告知档案所在单位,其档案必须通过中国邮政局EMS档案专用投递或邮局机要通道寄发,如有考生本人自行携带、个人寄送或通过私营快递公司寄发,我校拒绝接受。且个人档案单独寄送,勿与他人档案材料一起寄送。
4.寄送地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行政楼B201室
二、其他函件寄送
1.寄送方式
《人事档案如期寄送证明》等文件,必须通过中国邮政局EMS物流或中国邮政局EMS档案专用投递或邮局机要通道寄发,其他私营快递公司寄发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拒绝接收。两者可以一起寄送,也可单独寄送。不可与考生人事档案一起寄送。
如同一单位有多名考生拟被我校录取,多份材料也可以打包一起寄,请打包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包装处标明包含的材料详情。
2.寄送地址
收件人:匡老师
三、相关问题及解答
1.关于人事档案如期寄送证明
(1)由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开具。
(2)往届生:如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已将档案寄出,但无法保证6月30日前寄到我校,请按以下指引办理:
请开具人事档案寄出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包含内容:考生姓名、人事档案寄出单位名称、寄出时间、寄出方式。提供人事档案寄送单(写明寄出单位名称、寄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寄出时间)复印件。
(3)应届生:如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无法保证6月30日前将档案寄到我校,请在人事档案如期寄送证明下面补充寄出说明,包含内容:考生姓名(注明: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寄出单位名称、寄出时间、寄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