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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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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11:44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学院研究生联培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队伍建设,学校启动2024年新增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要求

遴选条件和程序按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中医202424号)(附件1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可申请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包括中医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体可申请的学科专业基本信息见附件2。

三、遴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时间安排:4月16日--4月24日

2.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的学院或研究生联培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纸质版:《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书》(附件3、《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承诺书》(附件4)及证明材料A4纸正反打印胶装(需加目录),一式2(含支撑材料)

2)电子版:《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书》《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承诺书》及证明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博导+申请专业所属分委会+申请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单位+姓名”,如:“博导+中医学分委会+105701中医内科学+武汉市中医医院+张三”。2024年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命名为“博导+单位+遴选汇总表”,如“博导+中医学院+遴选汇总表”。

(二)学院或联培单位审核和择优排序推荐

1.时间安排:4月25日--4月30日

2.请相关学院或研究生联培单位组织开展申请资格审核和择优排序工作单位在择优排序时不分申请专业,进行总体排序,本次遴选无名额限制

3.各学院请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专业分类汇总后分别各专业分委员会推荐。分委会基本信息一览表(含具体专业对应分委会情况、分委会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见附件6。

4.各研究生联培单位请将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办汇总分类后移交各分委会审核。

5.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2024年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人员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个人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分委会评审推荐

1.时间安排:5月1日--5月15日

2.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分委会会议,开展博导遴选评审推荐工作,通过者名单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公示通过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分委会向校学位办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分委会审核推荐报告(需由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分委会公章)。

2)个人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1.时间安排:5月16日--5月31日

2.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人员报研究生院,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时间安排:6月中旬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就申请者是否具有指导博士生的资格做出决议通过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即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实事求是的组织博导遴选工作,严格遵守遴选纪律。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次申报资格。如未能及时发现,已取得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

(二)纵向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医校〔2022〕69号)(附件7)中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林云崖  周广文

联系电话:027-68890184

邮箱:hbucmxwb@163.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

2.博士学位授权点信息一览表

3.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书

4.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承诺书

5.2024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人员情况汇总表

6.分委会基本信息一览表

7.《湖北中医药大学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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